审计署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
发布时间:2022年01月29日
本报告按照2021年9月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》编写。报告由总体情况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,有关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1年,审计署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,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》有关精神和要求,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,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,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、自觉性,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。
(一)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。一是丰富法定公开内容。按照财政部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算、部门决算并单列出“三公经费”专项;按时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信息,做到应公开尽公开;及时公开发展规划、公务员招录、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。二是主动公开特色内容。聚焦主责主业,加大履职信息公开力度,全面及时公开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、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;发布各类审计结果公告5期。三是优化完善公开机制。认真受理网上咨询,及时答复各类咨询260余条;继续强化公文源头控制,坚持应公开尽公开,共上网公开各类文件43条;向《国务院公报》上报公文3件。
(二)不断改进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。一是加强分析研判。针对复杂案例多次组织相关司局集中研究,认真听取外聘法律顾问的意见,积极妥善处理群体性申请,注重提升答复的精准度,不断提高答复质量。二是加强与申请人沟通。特别是针对多次申请的人员,积极主动沟通,详细了解有关诉求,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,不断提升申请人满意度。三是加强跟踪督办。对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,均逐一研究明确责任单位和答复要求,建立台账,倒计时安排,全过程跟踪,确保严格按照法定程序、法定要求和法定时限办理。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5件,均严格依法办理,按时限要求答复。
(三)不断创新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。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。按照统一要求,组织开展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,全面改版升级门户网站,确保信息公开平台运行规范高效;重构信息公开专栏中规章栏目的布局和页面,集中公开审计署全部现行有效规章。二是改进完善主动公开信息目录分类。全面实行来源分类替代机构分类,这样便于网民查找,也能体现各司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。三是优化内部管理流程。主动公开信息专栏由办公厅直接管理,全程负责信息的承接、确认、分类和加载工作,增强了公开时效性和准确性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21年,审计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进一步加大,法定公开内容全部公开,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应公开尽公开,审计工作报告等重要信息做到当日生成当日公开。全年门户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914条。适宜以数据方式呈现且具备统计汇总价值的内容详见下表: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2021年,审计署全年共收到申请343件,上年结转申请2件,共计345件。其中344件已办结,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(2022年1月20日已办结)。具体情况详见下表:
四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2021年,审计署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数量较上年有所下降,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有所上升。具体情况详见下表:
五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
2021年,审计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:申请人所申请的信息大多数不属于审计署所制作或获取,信息“不存在”情况达到81%,一定程度上浪费了申请人和审计署双方的精力和资源。针对这一问题,审计署高度重视,认真总结梳理,积极研究改进措施,特别是充分利用与申请人沟通联系等机会,向申请人介绍审计工作常识,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盲目申请数量。今后,审计署将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为契机,进一步加大审计宣传力度,让申请人在申请前更多地了解审计署法定职责、管辖范围和审计工作流程等相关知识,减少盲目申请,节省双方资源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审计署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,也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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